課程名稱 |
法律文書寫作 Legal Writing |
開課學期 |
103-1 |
授課對象 |
法律學系 |
授課教師 |
陳志雄 |
課號 |
LAW4114 |
課程識別碼 |
A01 44400 |
班次 |
03 |
學分 |
1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選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二7,8(14:20~16:20) |
上課地點 |
法研7 |
備註 |
必須修過?民事訴訟法?。 限學士班學生 且 限學士班四年級以上 且 限法律學院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 總人數上限:15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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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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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本課程尚未建立核心能力關連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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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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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契約草擬部分:講述買賣、租賃、和解等契約之重要內容。
律師函部分:講述應發催告函或通知函等之相關法律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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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目標 |
契約草擬部分:使同學避免契約文義不清,重要事項漏未約定等引起不必要之糾紛。
律師函部分:使同學瞭解催告函或通知函等,應表明至何種具體之內容,始可發生法律效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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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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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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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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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定閱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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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書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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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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